那样孱弱的、苍白的、如同蝴蝶一样美丽而短命的少女,只要轻轻捏住她漂亮的翅尖,就能置之死地。
他意兴索然地想,如果是近距离开枪,不会存在电影美感的一个小小血洞,如调皮孩子玩闹的口红痕,而是会被直接轰掉大半个脑袋,白色脑浆和红色鲜血混杂直流。
拨过两侧梧桐的阳光带了翠绿的光斑,穿过教堂四面玫瑰花色的彩绘玻璃,在礼拜日,在唱诗班的低吟,在长长短短此起彼伏的异国语调。
她平心静气地看着席越,眼角眉梢镀上虔诚安静的锋芒。
——锋芒。
他在思考要不要无声无息弄死她的同时,她也在用同样的眼神审视自己。
席越半眯起双眸,认真地、牢固地、记住她这张脸。
他笑起来,用中文说:“我叫席越。”
其实在告解的那几分钟里,他说英文,地道流利如母语,口音优雅矜贵,唯有几个单词的尾音不以为意的上扬,便透出了高高在上的意思。
她没有反应,既不回应,也不在意。
与他擦着肩而过。
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他在心里说。
。
宋昭宁推开复古鎏金的雕花扇窗,洗过的长发湿漉漉地垂到纤细腰窝。她偏头伸手拢了一把,指尖彷如雨后松林的精油香味。
她站在风口的位置。六月初的杜乐丽花园,夜晚走一遭的夏风仍有干燥气味,混杂着她身上如影随形、与生俱来的香味。
那么冷、那么淡。单薄如雪。
却可成灾。
宋昭宁又点起一支烟。
她实在不算多么有瘾的人,相比借用尼古丁的慢性自杀,她更喜欢把自己交给瞬息万变的命运。
她垂着眼,神情漠然。像是某种冻结时间的花,凝固而恒久地美丽。
指端点了点烟身,烟盒的最后一支烟燃到末尾。
宋昭宁看着席越好整以暇地滑动平板,他叠放长腿的姿势优雅而绅士。有些时刻,宋昭宁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有资本去哄骗这世上的任何一位心存浪漫的女孩。
用粉色钻石,用豪车别墅,用满庭院反季节的朱丽叶玫瑰。
唯独不用真心。
真心是最微不足道的东西。远不如一纸合同来得靠谱。
他们之间的身份绝不是朋友,也不是交浅言深的知己,甚至算不上合格的商业对手。
他们只是两个被空头婚姻绑架到一起的陌生人。
宋昭宁之前摘下来的水晶红酒杯派不上用场,她环扫一圈,雪山造型的烟灰缸在席越眼前,她懒得走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