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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存真下(第1页)

王存真在1879年的3月进入了苍梧中学读书,他的父母都在战乱中死去,是祖父祖母把他抚养长大,送他进城上学。

出生在那样动荡的年代,遭遇过那样沉痛的变故,王存真自小就拥有着远超同龄人的正义感,喜欢替别人打抱不平。

和赵思贤的兄弟义气不同,王存真的正义行为并不仅仅针对某一个或是某几个关系亲密的人,哪怕是一个和他没有半文钱关系的人受了欺负,他也会义愤填膺地和那个无耻的施暴者大打出手。

从小学到初中,他一直是老师们眼中的问题学生一一拉帮结派、打架斗殴,虽然成绩还算可以,但绝对算不上是品学兼优。

然而,王存真才不是那种只会无理取闹,生事扰民的小混混,他有力气,有手段,但却只用它们来对付那些下三滥的小人

“我王存真只做该做的事,只打该打的人。”很明显的,梁建人就是王存真口中那个“该打的人。

王存真在苍梧中学读书的第一年,就集合上一大帮兄弟组成了一个“正义协会”,声称要扫清世上一切罪恶,解决人们的所有麻烦。

“我们才不是在多管闲事呢!”面对着他人的质疑,王存真总是坚决地回答“你就没有遇到麻烦的时候吗?你自己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不希望别人帮忙吗?我们就是替人解决问题的,和那些只会寻衅滋事的东西不一样。”

高一的生活风平浪静,并没有太多波澜,

“正义协会”做出的行动也很少,解决的大多只是偷窃作业和欠钱不还一类无关原则的小事

直到1880年的3月,一个“重量级人物”降临了苍梧中学,早在六年前就已经被撤职的梁建人校长,他,竟然又回来了。

梁建人一个人回来还不够,偏偏又要带上自己的独生女儿梁初笙,让她转学到自己的学校来。

他不知道自己看似寻常的举动,竟会招惹来一场杀身之祸。

梁建人本来就已经够可恶了,他的女儿更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世魔王。

梁初笙从小就娇生惯养着长大,在家里总是颐指气使的,心情稍有不爽就开始破口大骂,谁也不敢拦着她

到了苍梧中学之后,她更是仗着自己父亲是校长,愈加放肆言行,胡作非为起来,简直把学校当成自己的家了。

“谁要是敢惹老子,小心我爸把你们开除!”

梁初笙的生活作风有大问题——她在学校里公然抽烟、喝酒、打架、骂脏话,有时候能同时交往三,四个男朋友。

她还用自己腐化的作风去污染周围的人,吸引了许多和自己臭味相役的好同伴,那些人奉承着她,管她叫“大姐”,给她端茶倒水买烟买酒,和她一起收保护费。

偏偏的,这个无恶不作的社会青年还和王存真分在了同一个班。

一边是沆瀣一气的问题学生,一边是血气方刚的正义少年,一边用背景压人,一边以武力取胜,两“派”之间发生了不知多少次摩擦冲突。

而让这种矛盾彻底被激化的,则是梁初笙的“失败恋爱事件”。

梁初笙爱上了一个叫作沈鑫的男孩,那沈鑫长相帅气、品学兼优,为人温柔和善,是同学们公认的“男神”。

然而,沈鑫却根本不愿接受梁初笙的爱意,他是一个向来洁身自好的人,对梁初笙的作风习气嗤之以鼻。

他真正喜欢的,是班里另一位姑娘周钰涵,一个多才多艺的舞蹈特长生,他们两情相悦,关系亲密,就像是当年的江衡和张尚文一样。

无数次的,梁初笙目睹着自己心爱的那个人和别的女人并排散步,窃窃私语,深情对望,不断膨胀着的妒火将她彻底吞没

梁初笙气急败坏,暴跳如雷,下定决心要给那个“贱女人”一点教训。

于是,在某一天的中午,当周钰涵正在图书馆门口等待沈鑫,准备和他一起去食堂时,几个人高马大的壮汉——梁初笙这位“大姐”的追随者,从身后绑缚住了她的双手,将她强行拖拽到一边。

操场上人来人往,不仅一人目睹了这场恶劣的“绑架案”,但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出手相助——

大多数的“普通学生”们惧怕梁初笙的威仪,“正义协会”,的成员们又偏偏都聚在足球场上,和高一的学生们比赛。

梁初笙把周钰涵“绑”到了图书馆三楼一个废弃已久的储物间,一群人将她按倒在布满尘灰的地板上,他们对这个可怜的女孩拳打脚踢,将内心的丑恶本性发泄地淋漓尽致。

“贱女人!叫你勾引我家沈鑫哥哥!”梁初笙怒不可遏,疯魔似地扇着巴掌,一下下地踹着地上那个已经彻底失去反抗能力的周钰涵。

周钰涵不敢反抗,也无力反抗,只能任由着那群无耻至极的暴徒们扯烂她的衣服,对她又踢又踹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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