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母考虑了那么多,却唯独没有考虑到张文婷这个女儿。
张文婷原本还犹豫着,想自己将化妆品这一部分的亏空和韩蕊的发卡的损失给弥补上,结果张母这一巴掌,将她脑袋里的水都给打出来了。
“她偷的是化妆店里的东西,我只是在化妆店打工,我可没有权利和资格原谅她!您就算想要给她求情,也该去找阿宁,而不是找我!”
张母当然知道化妆店是徐婉宁的。
但换句话说,张文婷是徐婉宁的二嫂,只要她求情,徐婉宁难道还会揪着这件事不成?
再说了,徐婉宁都有那么多钱了,就算是丢了这些化妆品,也对她没什么影响吧?
这是张母理所应当的想法,不过张文婷压根儿不接茬。
她给了两个解决方案,第一个,让那人将被她偷出去的化妆品给还回来,只要化妆店没有损失,就可以不追究她的责任。
第二个,就是立案,让她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应有的代价!
张文婷可不管对方选哪一个方案,反正她只需要确保徐婉宁没有造成损失就成。
但是张母却不干了。
东西都已经卖出去了,那个买家早就跑远了,去哪儿抓人?
赔偿
不过,为了不立案,张母还是托关系将买东西的人找到了。
对方已经扛着两个麻袋坐上了前往外地的火车。
公安上了火车以后表明来意,对方却死不承认。
“东西是我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钱我已经当面给清除了,凭什么说我也跟盗窃案有关系?我就是个买东西的,我花了钱买了东西,这是正常的手续吧?难道我买东西之前还要问一嘴儿,你的东西该不会是偷来的吧?到哪儿去也没有这个说法啊!”
对方咬死不承认,公安也暂时拿不出十足的证据证明这些东西就是徐婉宁化妆店里的。
再说了,对方确实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有任何问题。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公安只好将人放走了。
于是,没有将货物拿回来,张文婷的弟妹再一次陷入了困境。
这个时候,韩蕊又给了一个解决方案。
既然她将东西卖掉了,只要将化妆品的钱给够就可以了。
至于她顺手被偷走的那几个发卡,韩蕊表示不追究了。
她的成本已经挣回来了,还多挣了点钱,再说就只是两三个发卡,丢了就丢了呗,她跟张文婷关系还不错,也不希望因为几个发卡就让张文婷为难。
但化妆品的损失,必须得张文婷的弟妹一力承担。
“我们统计了一下,所有化妆品的总价值在六千七百块钱,你只需要拿出这六千七百块钱出来,这事儿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