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摇了摇头,道:“孩子,你放下吧,这是命。”
葬礼在十天以后,父亲临终前说有封信放在他卧室的抽屉里,是特意留给他的,不要让他母亲知道。他把信带上飞机,不敢轻易去看,总觉得只要不拆开,就像父亲还在一般。
可到底还是看了,信上写道:“孩子,你不是我亲生的儿子。你是父亲是杜守拙,杜秋是你亲姐姐。我确实为此痛苦过,但这已经过去了。我依旧记得你的到来带给我的无限喜悦。你第一次叫我爸爸,第一次换牙,第一次朝我走来。记住生命中最好的事,这是我对你最后的期望。我可以原谅这一切,也希望你能原谅。生活对你还有无限可能。”
这份信他至今随身携带。因为让眼泪浸湿多次,字迹已然模糊。
接到杜守拙电话的那天,他又重新把信拿出来。放声大哭。原本杜守拙对他不过是亲戚,一个和气的老头,小时候总是送他不少玩具和零食。杜秋还嫉妒过,后来自我宽解道:“因为你是最小的孩子,所以我爸对你很好。因为我是他女儿,所以他对我就很严格。”
他也没往深处想。没什么血脉相联而生的亲近感。他唯一认下的父亲早就过世了。一切的恨总要有出口,他就是要回国去争,去抢,去搅得鸡犬不宁。
原本还觉得杜秋可怜,蒙在鼓里一厢情愿。原来早就知情了,不由得对她轻蔑起来——真够能忍的。亲爸都把私生子叫到面前来了,还要装傻当不知情。要是他这次真走了,她估计还能捏着鼻子,一忍忍上二三十年。
谁比谁可怜啊。
从杜秋家跑了出来,夏文卿漫无目的在街上走,无处可去。他在美国是异乡人,回到了这里一样是无根,唯一能想到说上话的只有狄梦云。他们的相处是带着些狼狈为奸的味道,因此就格外坦诚。
狄梦云刚洗了头发,吹得像颗蒲公英,他见了忍不住一笑。她却道:“你哭过了吗?”
“怎么,你要笑话我吗?”
她不理会他的挑衅,从口袋里拿出湿纸巾,道:“你拿着吧,别用手擦眼睛。眼睛会痛的。我妈刚出事的时候,我也一直哭,有经验了。”
他没接,只是道:“我们去散步吧。”
狄梦云家旁边有一条人工河,因为夜里僻静,照明不好,还没来得及被附近的退休老太占据了跳广场舞。夜已经深了,他们慢慢沿着河堤走,都静悄悄低着头,完全是一对腼腆的情人。
“我有些话要对你说,不是找你倾诉的意思,不过我们是一伙的,叶春彦都知道的事,你不应该不知道。”他走到河边,手搭在栏杆上,极目远眺。他并不看着她,就这么说完自己全部的故事。
狄梦云沉默了片刻,一样把手搭上栏杆,道:“你累吗?”
夏文卿点了点头。
“你是恨到累了吗?我也是。”
“你是恨这个不公平的世界,恨自己还是恨那些人?”
“都恨。”
“我也是。”
“要是我一开始就是他的儿子,我就能拿出钱来帮他。他也不至于变成这样。”他抬头,只有一边眼睛落泪,泪恰好漫过那颗泪痣淌落。
“我前段时期又遇到那个不愿意借我钱的同学。他听说我和杜守拙在一起,对我客气到不行,完全变了一个人。我从不是他儿子,到变成他儿子,突然就有了一切,可是我还是我,一点都没有变。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好笑,血都是红的,却能分出高低贵贱。”
再见面时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人还是那个人,依旧是件对花的西装,可脸上的谄媚的笑却换了一个样。那他又是谁?是那个在大学校园里穿帽衫的夏文卿,还是那个有富豪亲戚当靠山的夏文卿。变了一重身份,世界也换了一张笑脸。
狄梦云依旧不做声,只是把栏杆上的手靠过去,小指贴住他的小指。他的手很冰。他只微微一僵,依旧不看,只注视着远处波浪的拍打。他忽然问道:“你喜欢吃鸡肉吗?”
“挺喜欢的。”
“我的意思是,鸡肉,牛肉,鱼肉和猪肉里,你最喜欢哪一样?能连吃几年吗?”
“那还是鸡肉吧。”
夏文卿放声大笑,道:“那说明你和我一样,是天生的穷命。因为已经培育出了白羽鸡,所以一般鸡肉是最廉价的。我在美国的时候最喜欢吃社区超市里的鸡肉三明治,很便宜,几乎比牛肉三明治便宜三分之一的价钱。我连吃了三年,都不算腻,也不是心疼钱,是真的喜欢。”
狄梦云琢磨了一下,如果换作是她,也不是不行,顶多是多换几样酱料来。
“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物质享受没有精神充实重要。晚上吃披萨,早上把冷披萨热一下,买了辆二手车到处开,有时候坐灰狗巴士去玩。因为我和家人在一起,学的又是喜欢的专业,所以真的很幸福。芝加哥又很漂亮,有一条大道专门栽满郁金香。我们学校附近有条坡道上也种着郁金香,红色的砖墙映着五彩的花,我有时会特意过去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