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纳姆说完之后,揪住蟋蟀身上的缰绳,低喝一声,蟋蟀一次就跳出百米,就这样一跳一跳的逃走了。
“呜呜……基纳姆主人!”
女奴的哭泣瞬间就被抛在身后,逃命的时候连个美人儿都不敢带上,成为一个炼金士后,基纳姆从未想过自己还会有如此狼狈的一天!
幸好他拥有这只神奇的巨型蟋蟀,能够高效又快速地移动,否则现在他敢肯定,那个埃唐代啦?多拉埃姆肯定会把尖锐的木桩钉进他的菊花深处!
真是气死了,本来以为自己的能力已经很强,在这偏远的阿鲁哈萨托也算得上一号人物,谁知道突然来了这样一个可怕的家伙!
嗯,不过总算是及时逃出来,那些宝藏就让他留着给他没屁眼的儿子看医生吧,老子可是要命不要钱!
基纳姆感觉到身下的蟋蟀跳跃的距离变得越来越短,也越来越慢,知道它已经疲累不堪,只好无奈地指挥它停下来。
现在已经是半夜时分,天上的月亮明晃晃的照在旷野上,虽然不如白天视野广阔,但是也能影影绰绰望到一百米外的景物。
四下一片静寂,显然埃唐代啦?多拉埃姆并没有追过来。
基纳姆长出了一口气,暗自庆幸。
看到巨型蟋蟀啃着地上的干草,基纳姆的肚子现在也是饿得咕咕叫,他耐心等蟋蟀填饱了肚子,却舍不得再骑乘,迈开两条腿,向远处山坡上的几点灯火走去。
还好,没有让基纳姆感到失望,山坡上果然有几间孤零零的房屋,只是建筑形式有点古怪,像是几个巨大的圆形面包,充满了异族风情。
房屋的门口插着几枝火把,上端缠着蘸过桐油的厚实布条,熊熊燃烧,难怪火光明亮,远远都能看到。
房屋的两扇大门用青石板做成,看起来厚重敦实,就算是山中的猛兽恐怕都难以撞开。
基纳姆看到门旁挂着一支包着铁皮的木锤,想来是给客人用来敲门的,不由暗赞一声主人细心。
“当!当!当!”
清脆的敲门声在夜晚格外响亮,基纳姆几乎没有怎么等待,就看到房门打开,从屋里走出来一个衣着古怪的老头子。
这个老头子看起来有六十岁上下,满脸沧桑,一双浅褐色的眸子昏暗无光,黑色的头发和胡须卷曲在一起,头上戴着一顶五颜六色的小圆帽,圆帽顶端还散落下无数的红穗子,身上穿着一件长长的白袍,外面还套着一件磨得十分光滑的皮马甲。
老头子瞧了瞧面前的这个看起来有些狼狈的年轻人,脸上忽然露出一丝喜色,右手抚胸,深深鞠躬说道:“尊敬的客人,您能驾临寒舍,吐尔逊深感荣幸!请您快些进来,尝尝我女儿煮的奶茶!”
基纳姆本来已经编好了一套说辞,准备向主人解释自己的来历,谁知道对方竟然什么都没有问,就邀请自己进去喝茶。
虽然感觉有些古怪,但是他现在又累又饿,一时也顾不了太多,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道:“那就多谢老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