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黄昏,安眼前的沙漠呈现一派金色,无数道沙石涌起的皱褶如凝固的浪涛,一直延伸到远方金色的地平线。
她胯下的骆驼正在原地悠闲地发呆。
这是一种样子看起来永远都没有紧张感的驮畜,大约有两米多高,三米多长,金黄色的毛,微微弯曲着的脖子又长又宽,头部很像绵羊,耳朵短而圆,上唇像兔子一样分裂着。
骆驼背上有两个大的驼峰,蹄子扁平,蹄底有肉质的垫,适合在沙漠中行走。
骆驼有高度的耐饥渴能力,嗅觉灵敏,能嗅出水源,因此是沙漠地区的主要畜力。
当一峰峰骆驼在大漠的孤烟中慢慢移动着身影,就像一艘艘小舟在大海里航行,因此骆驼又被人们称作“沙漠之舟”。
如果你想穿越这茫茫大漠,那么骆驼就是你最佳的坐骑与搭档。
“咳!咳咳…咳!”
安从骆驼的背上侧转过身,看着身后那个正在不住呛咳,肺叶如老旧急速的风箱不住抽动,全身不时痉挛的格里弗斯。
格里弗斯坐在另一匹骆驼上,那匹骆驼的背上有一个遮阳的小椅子,他整个人就蜷缩在椅子里不停地咳嗽。
他咳的是那样剧烈,安真的很担心他会把自己的肺咳出来,或者咳出鲜血。
但格里弗斯只把不久前喝下去的酒给咳了出来,酒沿着他的嘴角向下流淌,沾湿了他的衣领。
“你是在比赛吗?”安问格里弗斯,寒风吹起她长长的黑发,她伸手轻轻地把吹进自己嘴里的几根头发拨了出去。
“什么比赛?”格里弗斯反问,声音低沉、无力、暗哑,非常符合一具僵尸能够发出的声音。
“比赛是我先把你带到黄金城,还是你先喝酒死在半途。我看你这一路上都在为了获胜不停地努力呢!”安用责备的语气地大声说道。
以格里弗斯这副身中“沙漏”剧毒的残破之躯,别说喝酒,就连喝水对他来说也是一件极度痛苦的事。
酒精不会麻痹剧毒带给他的疼痛,只会加剧他的痛苦,但他却好像还嫌自己受的罪不够似的,满不在乎的选择从奥戴亚卡一路醉到大沙漠。
格里弗斯“喀喀”地笑了,仿佛一套生锈的齿轮在机器里懒洋洋地打转。
外人看到他这副样子都会感到困惑,因为一个已变成活鬼般模样的人居然还能笑得如此潇洒,如此云淡风轻,说明他如果不是一个极度乐观的人,就是一个极端愚蠢的人,抑或二者兼有。
“只是酒而已。”格里弗斯微笑道,“如果只是饮酒便能要了我的命,那就只能说明我的命还不够硬。我的这条命若当真那么脆弱,根本就无法对付莱因哈特,那还不如趁早了结它吧,也不需要再辛苦奔波的去黄金城了。”
安用一种既哀伤又气愤的眼神看着格里弗斯,赌气地说道:“可以了结你的不是酒,而是莱因哈特的剑,或者是我的剑,反正一定轮不到酒!”接着长袖一挥,格里弗斯手中的酒瓶就来到了她的手中。
她气呼呼地仰起头,开始咕嘟咕嘟地把剩余的酒全部喝下去,美酒沿着她的嘴角流淌下粉白的脖颈,流入白皙光洁的胸口,也染湿了她的白衣。
格里弗斯用柔和的目光注视着安,嘴角带着淡淡笑意,悠悠地说道:“赶快喝完吧,你要知道,咱们这些不是朋友的朋友,未必像我般好耐性,一个不好,只怕这瓶让你醋意爆棚的酒会首先沦为牺牲品,到时候你可别哭丧哦!”
格里弗斯说完这句话,安也刚好放下弧形酒瓶,她若无其事地简单环顾了一圈周围。
这里是一望无际的茫茫沙漠,寸草不生,令人绝望。
可是在这个正常来说本应人迹罕至的地方,眼下却分外的热闹。
热闹的原因,是因为聚集着很多人。
安和格里弗斯,并非这片大漠中仅有的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