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灏南拿她没辙,朝酒保多要了一个杯子。
对方看他的眼神活像情敌,到嘴的鸭子飞了。
他恍若未觉,径直给她满上。
芙提照单全收,一股气倒进胃里。
齐灏南看得头痛,“现在可以说了?”
“再给点。”她扶着脑袋,还笑得出来,“嘿嘿。”
他们是傍晚才到达苏黎世的,见证了一场醺红落日,都不似眼前她绯红的脸蛋美艳。
可被这小混蛋骗了半瓶,也没能从她嘴巴里撬出什么话来。
站在孤零零的瘦弱街道,偶尔开来的汽车没有一辆能够载他们。
齐灏南背着吉他,芙提背着自己疲惫不堪的身体。
突然她就在绿灯面前蹲下来,面对斑马线感到迷茫。
鸣笛声和风声里,齐灏南听见她小声说。
我还是太年轻,太理想主义了。
以为爱、陪伴是永远的,是无限期的。
当它分解、被割碎,露出它会消失的本质和保质期时,我的主义,顺带着我一起崩塌了。
他知道,这话芙提不是说给他听的。
而是说给自己。
老式打火机的释放会有金属摩擦的声音,他中指上带着的骷髅戒指和细长烟支在漆黑夜幕里,都会发光。
说了什么人生大道理?齐灏南自己都忘了。
只记得芙提抬起头,又问了一个问题。
“可我不明白为什么人会变。”
“大家都会变的,你也是。”
“倘若我说我不会呢。”
“那你自讨苦吃。”
“我想留下来。”
“没人能留下来。”
回忆
“记得吗?”
齐灏南靠在一旁的铁杆上,单手插在兜里。这个视角看芙提,只有小小的一只,仿佛一个掌心的大小,就能把她全部握住。
“那时候你在匹兹堡拍戏,我去找你。”
“记得啊。”她只是醉了,又不是失忆了,“那时候还是冬天,我说想吃烤红薯,你居然只买了一个回来,还要和我对半分。”
他气笑了,“拜托,大小姐,我说了只剩一个。”
何况在那样的地方,找一个中国式的食物,何其不易。
芙提不说话了,拍拍膝盖站起来。
蹲了太久,眼前发黑,头脑却很清醒。
“打个车回去吧。”
齐灏南掏出手机,拨的却是乐队成员的号码。
那头接的很快,他说得也很快。在美生活这么多年,齐灏南的英语流利得堪称母语,还带着纽约的口音,芙提只能拼凑出几个词,例如“来接我们”、“借车给我”。
他挂了电话,就问,“明天一起出去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