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儿(17)
安·艾伯特与艾维斯·约翰逊相识于大学,他们的相遇就像偶像剧的开头,金色的太阳雨是上帝的馈赠,没有带伞的艾维斯是命运的安排。
与此前许多天一样,安·艾伯特一如既往地泡在图书馆,准备离开的时候,却下起了雨。
雨不是很大,可也让人烦扰,安·艾伯特撑开伞离开了图书馆,他走到路上的转弯处,突然被冲过来的人撞了一下。
撞他的人没有带伞,把外套举过头顶来避雨,只可惜被撞了这一下,他的外套也被打落在地。
艾维斯抬起头,跟他说了一声对不起,看清艾维斯的脸以后,安·艾伯特感觉周围的一切霎时失去了颜色,因为艾维斯是他一潭死水的生活中仅有的色彩。
像偶像剧中所有的主角一样,安·艾伯特不认识这位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也不知道如果艾维斯·约翰逊的脸没有被遮住,给他送伞的大有人在。
这一瞥惊艳了他往后余生的岁月,安·艾伯特知道自己长相并不算特别好看,但还是不自量力地说:“同学,你要去图书馆吗?我送你。”
“我想去图书馆等雨停,然后回宿舍。”艾维斯·约翰逊说,“你能送我回宿舍吗?”
那一刻安·艾伯特仿佛中了头奖,被砸得晕晕乎乎,说话都不太利索,“可…可以啊。”
有一件安·艾伯特永远不知道的事情,艾维斯·约翰逊从来没有跟他说过,那天其实有朋友来给他送伞,就在图书馆门口等着。
故事的开头这很美好,过程也十分顺利,没过多久他们就在一起了。
除了外界的一些声音质疑艾维斯的眼光以外,他们的日子过得蜜里调油,就跟泡在糖罐里似的。
可惜好景不长,第三年他们就分手了,所有人都以为是艾维斯甩的他,可事实上,是艾伯特提的分手。
“那时候艾维斯想要带我回家见父母,给我看了他家里的照片,我才知道他是华南元帅的孙子。”安·艾伯特的声音发紧,他喝了一口水,握杯的手有些抖。
“为什么知道艾维斯·约翰逊是华南元帅的孙子以后你要和他分手。”袁嘉林问。
“因为我是瑞斯的成员,殿下。”安·艾伯特右手放到左肩上,微弯了腰。
瑞斯是一个致力于光复帝国的组织,他们渗透在各行各业中,等待着最好的时机,安·艾伯特生来就被忠于帝国的思想影响。
他一直坚信联盟就是小偷,帝国大厦将倾的时刻拼着最后一口气把他们送到了安全的地方,才让他们茍活到现在,知道艾维斯·约翰逊身份的时候,安·艾伯特如坠冰窖。
“你们是帝国军团的后代。”陆怀玉说。
“是。”艾维斯没有否认,“那时候军团基本上是四分五裂,在元帅临阵倒戈以后,投奔联合军的越来越多,如果说,最初建立联合军的将军们是带着血性反抗帝国,后面这些人就是墙头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