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么,跟历史上差不多,霍普金斯通过传媒界的朋友,制造出了“慈禧太后要召回她的御用宫廷魔术师”的舆论,让民众发起声势浩大的挽留情愿,其中不乏士绅名流。
任何时候,舆论都是有用的,尤其是特别大的舆论,总会有上位者想要借机渔利。
纽约市政局自然是抵挡不住这股舆论,于是市议会最终裁定,朱连魁是特殊人才,不应该被《排华法案》所限制。
这种情节要放在几十年后的国内电影里面,少不得要被公知们说成是裹挟民意,但是在美国电影里面,那当然是展现了民主与自由——至于《排华法案》是善法还是恶法,那就不用在意了。
关键是美国人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
这算是一个高潮,之后朱连魁的名气越发高涨,霍普金斯觉得可以向国际进军,于是说动他去英国表演。
没错,那个时候欧洲才是国际社会,美国只能算偏远乡下,而东亚东南亚,那就是不折不扣的蛮荒之地。
朱连魁跟妻子和孩子商议之后,也就答应了下来——妻子自然是陈冲饰演,她跟尊龙合演过了《末代皇帝》,现在再一起合演《大魔术师》也很正常。
可惜没有适合邬君梅的角色,要不《末代皇帝》三人组再次合作,也是个不错的噱头。
李旭本来还打算安排一个白人姑娘喜欢上朱连魁,最后被拒绝,于是抱憾终身的情节,反正历史上是有白人妇女为这位中国魔术师倾倒的例子的。
但是仔细思考后,最终还是放弃了,倒不是因为什么亚男不能配白女的臭规矩,纯粹是因为不符合这部电影的主题。
朱连魁并没有什么风流多情的人设,这部电影的着重点还是在于,没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海外游子什么都不是,只不过比较隐晦。
如果多了这么一个情节,有可能喧宾夺主,所以还是算了吧。
英国这边的剧情就不用多说了,跟程连苏这个假中国人进行对决,而之前说过,朱连魁为什么没有在对决的舞台上出现,是引起了很多猜测的,然而无论是认为赌约合同有问题还是别的什么,李旭通通没有用,而是给出了自己的判断。
就在对决的前一天晚上,一辆马车来朱连魁驻地并接走了他,而目的地是大清驻伦敦的公使馆!
“朱老弟就在这里安心呆上一天,等明天过了之后,自然就可以离去。”公使笑盈盈的如此说道。
“这是为何?!”朱连魁自然是又惊又怒。
“朱老弟常住美国不知道,我们这些人在欧罗巴着实受了不少委屈。”公使当即倒起了苦水,不外乎就是华人备受歧视,让人各种看不起,然后现在难得有个白人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冒充华人表演魔术,那再怎么也是宣传的大清的名声。
综所上述,朱连魁要是揭穿了对方,自己倒是讨了好处,却将这好不容易积累下来的大清名声给毁了,公使们自然不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朱连魁自然是不干的,之前你们不说,现在事到临头了,声势造起来了,却让我退,没这种道理!
于是唱白脸的副使就出来:“姓朱的,你不要不识好歹,一个变戏法的,就算被人追捧得再多,那也只是个变戏法的,别以为你住在花旗国,大清律就管不了你?”
“无需如此,朱老弟只是打击太多,让他多想想即可。”公使则继续唱红脸。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都被诓到公使馆来了,难道还能闯出去不成?
因此,第二天程连苏那句著名的台词,就随着英国的报纸传得到处都是:“不是金陵福没来,而是程连苏将他变没了。”
“抱歉,查尔斯。”面对终于从公使馆里被放出来的朱连魁,霍普金斯很是歉意地说道。
“没事,”朱连魁摇了摇头,看看他,再看看一起来接自己的妻儿,“我们……还是回美国吧。”
这必然又会挠到某人的痒痒之处,因为这句话的潜台词是:美国才是我的家。
不过李旭也不是吃素的,虽然后面的剧情没有再拍,却用文字描绘了出来:武昌起义之后,已经学会了摄影的朱连魁,带着摄影机回到了祖国,并在美国人的帮助下,拍了一部名叫《武汉战争》的新闻类型电影。
尽管这部电影的胶片最后毁于火灾,但还是有一些片段遗留了下来,而今天中国人所用的历史书上的,关于黎元洪等人的图像,都是来自这部电影残存的胶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