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的血液迅速流转到她的心脏,融入进去,开始改造起了她的身体。
我同时抽出了虎牙,舔了几下她的伤口。
在蓝色血液和活尸口水的双重作用下,王凤脖子上的伤口迅速止血,结疤。
我松开王凤的肩膀,她闭着眼睛软倒在地,还有呼吸,并没有死。
等她醒来,就会变成活尸的后裔,一具新的活尸。
夜色黑暗,赵美玉估计就能看到两个黑影,她见我啃王凤的脖子,捂着口鼻偏头看着别处,估计是我在占王凤便宜。
王凤倒在地上,她疑惑的看过来。
我冲过去,抓着她又是一口。
依葫芦画瓢,让她体验了一遍王凤的快乐,也昏睡了过去。
因为她俩脖子上的伤,还没彻底恢复,以防被人发现。
我提了衣篓子猪肉,篓子挂在脖子上,左右箍着她俩的腰,一边一个,夹着她俩跑向了潘小莲家。
跑了有五十几米远,大队部那边火把晃动,估计是逃跑的两个小组长喊人到了饭堂。
本来准备偷猪肉了贿赂大舅哥的,临时改主意,捡了两个女人,也不算亏。
潘小莲家,一个泥巴院,两间的砖瓦房,离打谷场一百多米远。
在全村大半都还是泥巴茅草房子的时代,潘小莲前夫结婚盖的这两间砖瓦房,算是豪宅了。
豪宅的标准就是,夏天不漏雨,冬天不漏风。
回到院子门口,房里亮着蜡烛,估计潘小莲已经回来了。
我把赵美玉和王凤扔进了废弃猪圈的稻草上,走过去敲了两下窗户。
磨砂鱼鳞玻璃,咚咚轻响了两声。
房里一点动静也没有。
我走到大门外,大门内一条狼狗,欢快的拿爪子刨着门背,尾巴摆动的声音也听的异常清晰。
因为大狼狗的反应,潘小莲脚步轻微的走到大门后头,小声问:“谁?”
“饿了!”我学着傻缺的口气说了一声。
潘小莲余悸未消的打开门,看样子想像往常一样骂傻缺,电筒照到篮子里的猪肉,一下愣住了。
我把篮子一伸,递过去说:“肉,吃肉。”
潘小莲哇的一声,便哭了出来。
她拿胖胖的棉袄袖子,擦拭着眼泪说:“傻景,你哪来的猪肉?你是听我说想吃猪肉,大半夜跑大队部偷肉了?”
女人这种愚蠢的物种,就是容易自我感动。
就在她说话的当口,我突袭过去,一口咬在她脖子上。
因为是突袭,她连惊慌和恐惧都没有,虎牙一扎破她的脖子,分泌出毒素,她便迷迷糊糊的闭上了眼睛。
再一次照葫芦画瓢,让她体验了一遍王凤和赵美玉的快乐,也昏睡了过去。
唯一的区别就是她昏睡了,还在那迷糊不清的低语:“死傻景,你轻点儿,别……”失血过多的脸蛋,惨白里透着红,小脸蛋红扑扑的挂着满足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