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大孩子还会时不时往草地角落的立春篝火里投些木柴。
立春节的一整天将充满了歌舞、筵庆和竞技。
人们会在快跑、弓箭、掷石索和棍术比赛中一较高低。
其他的比赛还有解谜、拔河、举抛重石的游戏。
最好的歌唱、舞蹈、乐器演奏,最快的剪羊毛手,甚至是最准确的掷球和飞镖也能获得锦标。
如果你想要搞得更隆重一点,绿坪上将有一场盛大的焰火表演——当然,这需要卖货郎能够及时出现。
每年立春节,所有人都会穿上自己最漂亮的一套衣服。
我记得在我离开帕迪科索尔村之前的那个立春节,克萝伊上身穿的是一件黑色上衣,宽大的白色袖子直垂到她柔嫩可爱的小手上方,在袖口处有呈W形排列的草绿色条纹,肩膀上还系着一件粉红色的小号披肩;一条橙色的柔软宽布腰带扎成一个大大的蝴蝶结,斜系在她纤细的小蛮腰上,蝴蝶结下面还垂着许多金色的亮片;她的下身穿一件不过膝的红裙子,裙脚是黄色的,上面还有着红色跟绿色的W形花纹,露出柔滑细腻的小腿,赤脚穿木鞋;那头柔顺金发上面缠着红色的丝带。
真的超级可爱!
然后克萝伊就会站在绿坪上,隔着老远轻轻唤我的名字。
我开心地咧嘴而笑,朝她走过去,并邀请她跳舞,克萝伊不胜娇羞的看着我,吃吃地笑。
接着我们就绕着春日柱跳起了舞,但跳着跳着,我们就会渐渐脱离人们的视线,找一个隐秘的地方接吻,随后我的手通常都会变得很不规矩,隔着衣服在克萝伊的胸部、私处和屁股上乱摸、乱揉,克萝伊一开始总是先象征性的抗拒几下,然后就半推半就的默许了。
妮丝听我说完,就咯咯娇笑起来,她很羡慕人类能有那么多的节日。
精灵族可以活得比人类更久,但节日却不多,除了每隔三百年举办一次的祭拜精灵神的日子可以被称作节日以外,还真就没有能叫得出来的节日了。
不过我却对妮丝说,精灵族大可不必羡慕人类,因为节日的目的,说白了就是人类想找个理由让自己开心一下。
精灵族人数很少,社会结构也比人类社会要单纯得多,大家身上都没什么压力,也没有人类那么多的烦恼,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并不需要特别设立一个节日来庆祝。
并且精灵们一年到头,都无忧无虑的在森林里玩耍跳舞嬉戏打闹,在人类眼里,精灵族肯定每天都是过节一样,我想人类绝对是更羡慕精灵才对。
精灵女王听完思考了片刻,认为我说的很有道理。
我们便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继续聊天,渐渐的我发现这段路我之前似乎来过,等一下,再往前走不就到了生命之树的区域吗,妮丝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夏夜,一切都显得朦胧、幽暗,似乎连空气都变得清馥馥的,无数灵光如萤火虫般在草丛间飞舞,在生命之树的枝叶间嬉戏。
灵光在夜色中游动,一群一群的结伴飞着,忽前忽后,时高时低,从远处看去那景象很是壮观。
这些灵光就像在寻找人们白天遗失的梦,又像是从天上洒下的点点繁星。
没错,我们真的又来到了生命之树的区域。不过夜晚这里的景色看起来更美,在无数流萤般的灵光渲染下,给人一种梦幻般的不真实感。
我看到生命之树上垂挂的那些硕大果实,仿佛呼吸般在黑夜中忽闪着红光,也不知道那些果实还需要多久才会成熟坠地,届时一定就会诞生很多可爱的精灵族美少女。
“埃唐代啦,这之前,我仔细回味了一番你白天说过的话,你说像你这样的人,通常都不会活得很长久的。我想我们精灵族也面临着和你相同的问题。所以我认为,或许我们都需要能够帮助自己长久活下去的力量。”
妮丝说完走到一颗生命之树前,然后她单膝跪下,向前伸开双臂,闭目开始轻轻地吟诵奇特的咒语。
正在我困惑不解之际,便看到那颗生命之树的树干居然自动裂开了一个树洞,在里面赫然有一整套盔甲!
妮丝停止念咒,从地上站了起来,微笑着对我说道:“这套盔甲从前一直都被我封存在这棵生命之树中,现在我把它送给你,因为我知道你今后会需要它的帮助。”
我不由上前仔细打量这套盔甲:整套盔甲线条流畅,上面没有任何多余的雕花和装饰,造型朴实无华。
头盔、肩甲、护臂和胫甲是红色的,铁靴为金色,其余部位则是银色的。
头盔的形状有点像鸟的头,铁靴则像一双鸟爪。
这套盔甲的表面仿佛隐隐泛着一层亮光。
我本以为这会是精灵族的作品,然而不管怎么看,这套盔甲都应该是帝国工艺,而且造型相当怀旧,应该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款式了。
妮丝为何会保存这样一套老旧的盔甲呢,而且现在还要把它送给我……?
“其实我也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它了,今天还是我第一次打开它的封印。”妮丝注视着树洞中的盔甲,美丽端庄的脸庞不禁陷入追忆的神情之中,娓娓道来:“这套盔甲的主人,曾是一位籍籍无名的雇佣兵,每天过着打打杀杀、刀头舔血的日子。有一天他误打误撞地闯过雾澜结界,来到了精灵的国度。当时他浑身是伤,已经奄奄一息,是我将他从死神的手中夺了回来,并让他在精灵王国中休养。”
妮丝半转过身,意味深长的看着我,浅笑道:“他就和你现在差不多大,不过比你要壮一些,也比你要高一点。他说话倔头倔脑的,满脸的桀骜不驯,仿佛任何人也休想让他屈服,任何人也不可能打败他。他每天都很有精神,就算是躺在床上也不会安分,而且他康复的也很快,没过几天就能下床活蹦乱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