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东西生性谨慎,藏在芦苇荡里。
一入冬,就钻入沼泽泥潭底下。
想要捕猎极为困难。
而且,一般而言,麝香鼠最多也就巴掌大小,这头竟然能长到这么大,实在少见,至少他还是第一次见。
不过。
今日他们的目标可不是几只老鼠。
而是被誉为鱼海第一珍的鹅喉羚。
为了狩猎这群羚羊,他们冒着风雪足足等了三五天,好不容易才将它们驱逐进了沼泽地。
不然。
在戈壁和湖滩上。
想要猎杀他们,难如登天。
即便是部族里再有经验的老猎户,面对它们也束手无策。
但如今嘛。
颇黎脸上挂着笑容。
“都打起精神,莫要走脱一只。”
“是。”
一行人轰然回应。
虽然入冬之前,部族里就已经囤积了足够的食物,足以让大多数人熬过这场寒冬,但这种年头,谁又会嫌弃食物少?
何况。
这可不是一头两头。
足足十多头鹅喉羚,够他们部族大半年的粮储了。
嗡嗡嗡!
几乎是他下令的刹那。
沼泽边,弓弦颤动声如风雨,箭矢更是犹如黑云般从天而降,与之前在戈壁上狩猎沙狼时的方式截然不同。
毕竟,沙狼浑身上下,最为值钱的就是一身皮子。
哪怕只是稍有破损,价值都会大打折扣。
所以老道的猎人都知道,狩猎沙狼时,会专门瞄着它们的眼睛去,从左到右,直接贯穿狼头。
如此才能最大程度的让整张皮子保存完好。
只不过。
不是谁都能练得出这种神乎其神的箭术。
整个突厥部,年轻一辈里,也就颇黎能做到这一步,而且还不是次次都能成,十中三四,也能称作神射了。
毕竟,胡狼本就是出了名的机敏矫捷。
快速追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