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Slash正在距离英国伦敦几十公里的边陲小镇汉普斯顿。
他戴着一顶滑稽的黑色圆顶高礼帽,长而卷曲的黑色长发像发霉的泡面一般,脑袋深深地扎进漆皮沙发里,双腿弯曲跪倒在地上,双手抱着头,棕色的皮肤在昏暗阴沉的光线里与沙发融为一体。
远远看去,仿佛沙发张开了饕餮大口把泡面全部呕吐出来一般。
Slash宿醉一夜,此刻正迷迷糊糊地睡着。
他们离开了天堂一般的好莱坞踏上巡演之旅,伦敦不像洛杉矶那般可以轻松搞到违禁品,因此他不得不通过酒精麻痹自己亢奋的脑袋。
旅途的开始是一张幻梦般的邀请函,当主唱艾克索砰砰砰地敲响拉拉比公寓的大门时,语气简直像是吸嗨了的样子。
“兄弟,有人请我们去伦敦搞正式演出。”
好了,初初成名、坚信自己与众不同的枪花乐队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赏识,坐上飞机再次来到大洋对岸的英吉利。
他们在100Club演了几场,又被天上掉下来的100万投资给冲昏了脑袋——一切听起来都那么像诈骗,甚至当时艾克索还没睡醒,连那个神秘的“经纪人”的脸都没看仔细。
但Slash不以为然,说真的,脑子摔坏了才会去骗他们几个兜比脸还干净的小混混。
总之,100Club的演出过去,这几天他们收到了一笔不菲的佣金,又有了大把时间可以浪费,而一旦他们又有钱又有闲,乐队就要开始失控般堕落——Slash和艾克索好像吵了一架,但他瘾发了,脑袋浑浑噩噩,于是路上随便顺了辆车,回到他小时候的家。
他熟练地撬开锁钻了进去,像一只大老鼠把起居室吐了个天昏地暗,然后在恶臭里昏睡。
直到现在,门外传来重重的敲门声,声音大到仿佛要把门板子捶下来。
他摸了把脸爬起身子,摇摇晃晃地走到门前粗鲁地拽了一把门把手。
门打开了,雪白的车灯将他残存的酒意照醒,一个看起来非常正点的白人妹子站在门口,她金色的头发像玛丽莲·梦露那般烫成俏皮的小卷卷,明亮的眼睛像猫一样。
她露出一个自信的表情,那让她那张攻击性极强的眉眼变得柔和起来,她伸出手:“快和我走!”
“怎么……”
“艾克索让我来接你,如果你不想进伦敦的局子的话,那就快和我走!”
与此同时,另一边。
奥文·墨菲气势汹汹地敲着100Club的大门,邓肯·特纳一屁股坐在台阶上抽烟,黑色的油腻长发遮住他阴郁的眉眼,他似乎要在这里守到天荒地老,直到把这些不老实的耗子揪出来。
福特躲在牛津街对面的小房子里,那双绿豆般的小眼睛死死盯着对面,大气不敢出一声,直到那两个人影没朝着他们这个方向看,他才一把将窗帘拉上。
他回过头去看着面前四个大男人,此刻他们像鹌鹑一样坐在室内的地板上,一个垂着头抽烟,一个脸对着墙自闭,一个抱着头闭上眼睛睡觉,还有一个皱着眉接电话。
一向温和、唯唯诺诺的福特此刻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愤怒,对着面前这几个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的小屌丝重拳出击。
“你们、几个、人、又、做了、什么?为什么连MI6都盯上了你们?!那他妈是军情六部!你们知不知道那里的人可以随时击毙你们而不需要任何上报?你们是不是什么间谍或者伪装毒贩——”
福特眼珠爆凸出来,胸口剧烈地上下起伏,看起来活像一只癞蛤蟆。他喘着粗气掏出手帕擦拭额头的一片反光,又擦擦嘴上的唾沫,回过身子离开。
“要是那帮特工查到这里,就算是萨特夫妇也救不了你们,趁着海关的禁闭刚撤下,坐船离开这里,越快越好。”
他丢下这句话后离开了,门一开一合地关上,这里只剩下枪花乐队的几个成员。
艾克索板着脸挂掉电话,语气刻板而生硬:“那老癞蛤蟆刚说了什么?”
伊兹当然知道,但他明白,此刻说出来只会让行事逻辑独特清奇的主唱抄起家伙冲出去和福特拼命,所以他摇摇头,岔开话题。
“Slash呢?”
谈到这个艾克索表情才好看了一些:“那个有钱的大胸妹去接他了,一会儿来和我们会合离开伦敦。”
有钱的大胸妹若拉此刻抬脚跨上重型机车,伸出手把Slash拉上后座,后者的高帮皮靴踩在踏脚上没有任何不自在。
“你不怕我飙车?”
若拉转了一下把手,此刻下着小雨,她那件带血的风衣早扔在了伦敦某个垃圾桶里,她只穿着一件薄薄的衬衫,才干的头发此刻又微微濡湿。
她毫不客气地说:“如果可以能脱件衣服给我吗?我胳膊要冻僵了。”
Slash动作麻利地把身上那件厚重的皮夹克脱下来,她套在身上时像是小孩偷穿了大人的衣服,松松垮垮的,但总算是有件挡雨的衣裳了。
若拉这才有了点逃亡的感觉,说实话,她从不担心自己逃出生天或者命丧黄泉,久违的飙车让发热的头脑变得不受控制,心底的野兽哼哼着要若拉丢掉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