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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第2页)

路易莎稍作思索,就答应了下来,只是要求一点儿时间整理自己。

今时不同往日了,既然都是自己的准·未婚夫了,路易莎当然不用像之前在普法尔茨那样回避对方。这并不是路易莎之前是个‘贞洁烈女’,还没结婚就为未婚夫守身如玉了,连和男人说话都回避。现在对方成了准·未婚夫,就改变了态度。

她当初的回避是为了避免麻烦,她设想的未来生活,可不是和丈夫的哥哥搅合在一起。再者,纪尧姆的行事作风也触到了她那敏感的现代人神经,即使知道他只是以中世纪的方式在行事,一切再‘正常’不过,路易莎也很难释怀……

现在的话,既然是准·未婚夫,不想未来日子过得太麻烦,反而要和对方建立良好的私人关系。至少不能人家主动抛出橄榄枝了,她这边依旧爱答不理。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路易莎在中世纪‘人在屋檐下’这么多年,多少能做到一点儿了。

“快一点儿,拿一条头纱来,再拿一枚大胸针给我。”路易莎拦住了侍女跃跃欲试要打扮她的手,见对方不解,还解释了一下:“只是赶在进城前秘密见一面,不适合太隆重。现在这样没什么不好的,而且纪尧姆殿下还等着呢。”

介于路易莎说的完全是现实,极力想要将她打扮得隆重,从而惊艳纪尧姆的侍女们只能放下刚刚有点儿控制不住的手。按照路易莎说的,找出了一条和她今天穿着相配的头纱和大胸针。

路易莎在船上,一应穿戴妆扮都是以舒适方便为主的。不过想着今天要进城,少不了见人的时候,所以在舒适方便之外,又很简练得体——她穿着一条紧身随行的丝绸‘科塔尔迪’连衣裙,这完全是鲜红的,没有织锦花纹,没有印花,没有刺绣。

当然,红得如此纯正鲜艳,本身已经很能说明价值了。不必那些装饰也能明白这是一件贵族女性家常、外出都可以穿,不会失礼的外裙。

大概是为了凸显这样纯粹的红,前胸中央用的都是穿眼系带,系带也是一样的鲜红,而不是配金银或宝石的纽扣——这件衣服也是有用纽扣的,但在两边袖管上,从肘部到手腕,都是细密的银质小纽扣。所以真的不是没想到用纽扣,前襟就是故意用同色系带拉紧衣服的。

原本这套衣服上,唯一的装饰品只有腰部的银腰链。就是一头松松地扣在链子中部,剩余部分就那样自然垂下的装饰性腰带。既打破了整套衣服鲜红可能的乏味和过于耀目,又不改纯红单色的简练大方。

现在要加上一枚胸针,路易莎看了一眼,觉得差不多,直接就别在了前襟系带的顶端——说是大胸针,其实只有掌心大小,算是‘入门级’的大胸针。它也是银质的,和今天原本就有的腰链、纽扣是统一的,不会突兀。

这枚胸针还是此时最流行(也就是说最常见)的圆环形胸针,银子被金银匠精心做成了一个花环。看起来造型很简单,但莫名让人觉得优雅,而这就是工匠的功夫了。除此之外,这个‘花环’镶嵌的是刻面白钻。

即使此时的宝石刻面技术才起步,水平不高,切割钻石更是难上加难。但得益于钻石本身的高品质,即使只是简单的刻面也释放出了它的优势——那璀璨闪耀的火彩,让它不再是黑乎乎的了,仿佛是黑色宝石中的一种。

这样的钻石和银托很相配,一点儿不突兀,也不会像一些艳丽的宝石那样,抢走这一身红的重点。而且,大胸针出现在那个位置,的确起到了‘标志’的作用,让人更容易注意到了椭圆领口上方的雪白肌肤。

此时的女性服装已经不再将人包得那么严严实实了,体现在领口上,就是常见这种椭圆形大领口。就算不会露出胸口大片肌肤,露出锁骨以及其下一小部分肌肤还是没问题的——这也是路易莎今天这一身鲜红足够出彩的原因。她肌肤胜雪,又细腻光洁,与一身鲜红互相衬托,恰好是雪里红梅,素到了极点,也艳到了极点,几乎刺目。

“头纱来了!”路易莎扣胸针的时候,海莲娜也将头纱取来了。

路易莎今天梳的是此时最常见的双耳壶式发型,也就是后世所说的‘耳机盘发’,像大大的耳机罩在了耳朵上。这个发型特别显脸小来着,如果再加上一条布巾裹住头颈,还能进一步修饰脸型呢——不过和后世电影里常见的双耳壶式发型,一般就罩两个小圆珠网,显得优美简洁不同。实际上的双耳壶式发型,一般会用布巾裹缠整个脑袋。

这就显得僵硬很多了,一股子保守的、循规蹈矩的味道……

之所以会有这种错误,除了有些人就是为了兼顾现代人审美故意的,另外就是复原错误了。毕竟看画作和塑像,很容易忽视外面整个缠上了布巾,更容易觉得是类似后世为了使发髻服帖不乱,罩的发网之类。所以各种装饰性的小圆珠网就这么来了,大量出现在影视剧里。

路易莎在真实复原和好看之间,理所当然选择了好看。而且她现在就生活在中世纪,哪有什么‘真实复原’?她现在本身就是最真实的了。

其他人对她梳后世中世纪影视剧的双耳壶式发型也没什么想法,只觉得这是她会打扮。一个略显呆板的发型,经过她这样一修改,实在是美丽了许多——这是中世纪,大家没有这个发型很‘中世纪’,那个发型不‘中世纪’的概念。只要漂亮,为什么不呢?

路易莎从海莲娜手中接过了那条白色的星云褶皱头纱,直接压在了头上。并不怎么整理,只是对着镜子转了一下身,确保它们不会轻易滑下去,就对其他人点了点头,意思是她这边结束了,可以走了。

派来做使者的骑士在码头上见路易莎下船,赶紧打开了马车门,等路易莎上车。

就这样,路易莎在雨果夫人和海莲娜两个女伴,以及跟随的4名骑马骑士的陪伴下,去了纪尧姆信里说的那间修道院。这是一间不大不小的修道院,条件中等,以西岱城外这样的地理位置还是混成这样,就说明这里的修道士挺咸鱼的了。

大概是因为纪尧姆提前打过招呼吧,修道院的人对突然出现的一行人并不惊讶的样子。等到路易莎从马车上走下来,低着头进到修道院更里面,甚至一路都没有遇到靠近的修道士。而当她来到庭院,终于见到了等在那里的纪尧姆。

路易莎朝这时候都跟着的雨果夫人、海莲娜点了点头,她们就不再跟了。反而远离了一段距离,就是看得见,但估计听不到纪尧姆那个位置说话声的距离。

纪尧姆在路易莎走进修道院庭院,还看不清她,只能看到隔着一些灌木闪过的影子时,忽然心跳得快极了。他感到一种口干舌燥,皮肤微微发麻,这是一种久违的感觉,就是在普法尔茨曾有过的感觉。

他以为一年多的时间,记忆淡忘了,甚至有时会怀疑当时一切的真假。但其实没有,淡忘的只是最清晰、最表面的东西。至于埋藏更深的,最最单纯的‘感觉’,灵魂深处全都记得。只等找到对的钥匙,就能打开尘封的一切,于是一切历历如绘、历久弥新。

然后,那个红色的影子忽然一闪,再出现在视线范围内时,已经没有什么遮挡着她了。纪尧姆这才反应过来,这是路易莎——其实还不怎么能看清楚面容,但看人本来就不必一定要看到脸才能确定,远远看着就够了。

远远看着不能确定的人,往往在内心之中也谈不到多在意了。

当随着路易莎一步一步走近,纪尧姆罕见的手足无措。或许是一年多的时间横亘在前,让本就不熟的两人更陌生了。又或者是一年多前在普法尔茨,他的主动‘效劳’也没有取得什么效果。现在面对路易莎,他根本不知道该从哪儿做起,从哪儿说起。

“日安,殿下。”路易莎轻巧地向纪尧姆行了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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