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
豆甜敬业地点点头,随后起身进里,去把一早准备的两副手套给拿出来。
“完全够呢,先生。我们今天买一赠一,另外送您一副男士手套“
手套其实豆甜在羊城的时候就买好的。
这会儿递给了沈林望。
“还有我的?“
豆甜点点头。
“另外给你带回来一件夹克,内层加绒的。正好这两天穿。”
“谢谢。“
青年这会儿已经开始看报纸,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干的模样。只是把手套和加绒随手放在一边,看不出喜怒。
结果,第二天的时候,沈林望去单位上班。
“沈工早?“
“早。“
青年沈工一边说,一边用带着羊皮手套的手打招呼。
“咦,沈工,你这手套似乎跟以前不一样啊,新买的?“
“我对象送的。“
“……“
“这衣服看着也怪好看的。
“我对象买的。”
“……”
有对象了不起啊!
这样的对话,沈林望一早上不厌其烦地重复了几十遍。
要知道,他在单位的人设一贯是高岭之花,半年没有几句话的那种。
这一下,沈工有对象的事情,很快,在整个单位传了一个遍。
大部分表示震惊,毕竟沈林望从来都是高岭之花,身边很少有异性。有人倒是好奇衣服啥样子,偷偷跑过去瞧。
小部分人,却是已经哭红了双眼。据说,这句消息传出来,不少部门至少一个女同志下午请了病假,直接哭红了双眼,不来了。
豆甜这会儿坐在摊位上,啃着沈芸带过来大鸡腿,也是复盘这件事。
“不知道,看着他莫名其妙的觉得顺眼。“
要说豆甜一直以为,喜欢是有固定类型的。
她前世没得癌症之前的口味一直很单一。
就是一八九的双开门。
男人可以渣,但是必须要帅。
最好是侵略性很强,荷尔蒙爆棚,带着点坏的痞帅的那种极品。
沈林望并不是这种人。
老实说,豆甜都没想到,自己对沈林望有好感。
毕竟,沈林望的气质更像是一种玉质的人,温良内敛,干净平和,摔在地上感觉能听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