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洁挺了挺胸,把胳膊搭在我肩上,“比如我。”
尽管为了更适配礼服,强行挤压,但依旧颇具规模,极其吸睛。
我笑道:“孔洁,你觉得我会相信,以你的性格,会爱上一个见面不多,又身患白血病的脆皮中年人吗。”
在我眼里,孔洁曾做的那些妖,譬如请姜万宁绑架余赧。
在商场里,请狗仔拍下照片,炒作恋情。
都是自幼培养出的‘我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属于我的’习惯所致。
她甚至不明白什么是爱,但有极深的执念,一定要得到。
孔洁一一驳斥回来,道:“见面不多,但我相信一见钟情。”
“再说,真正的爱,不需要见太多次,一眼就万年。”
“我问了松海最有名的医生,骨髓移植加化疗,根治的希望很大。”
“顾松,你不该放弃希望。”
我不置可否的耸肩,冲脸颊涨红的孔洁道:“流程马上开始,咱俩该准备准备。”
孔洁气的跺脚,问:“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都是我的肺腑之言。”
我回答道:“我觉得还是咱们第一次见的时候,你说的那些话,更深入我心。”
孔洁突然就面红耳赤,哼唧道:“那是年少轻狂不懂事。”
“我已经从良,删了所有狗男人。”
“为了你这颗老树苗,放弃了一整片森林!”
我正要劝孔洁,为了我做这种事,并不值得。
她说的都对,都有道理。
但爱是不讲道理的。
爱上余赧,或许是我该践行一生的赎罪。
我正要张口,主持人已派助理,快步跑来通知,“顾总,孔小姐。”
“流程马上开始,你们得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