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饭店老板林庆阳和他老婆曾娴,坚决不认可李三奇是为了救他们的小孩负伤的。
他们以一种理科学霸都不可能具备的精确“科学思维”,认定当时那扇玻璃窗就是砸中的李三奇,而李三奇倒下去的时候,慌乱之下,还顺手推了他们的小孩一把,把他们小孩的脑袋都撞破了,还缝了针。他们没有找李三奇赔医药费,已经很不错了。
李三奇是那种非常要脸皮的人,人家不认账,他也没办法,只能默默离去。
临出门的时候,看到有人在吃饭,爆炒猪肝出诱人的香味,禁不住偷偷咽了口口水。
住院三个月,吃的都是医院的病号饭,大锅菜的味道可想而知。只偶尔有老乡或者战友给他送点好吃的来。
但大家都不容易,也不可能隔三差五就跑医院给他送饭菜。
本来他母亲过来陪护了他一段时间,后来因为开支太大,又被李三奇好说歹说劝回家了。虽然母亲身体弱,干不了重活,可家里的伙食饭菜,缝补浆洗之类家务活,全都靠他妈妈承担。
父亲每天起早贪黑劳作,家里没个女主人操持,也是不行。
多一个人在医院陪护,哪怕再节俭,每天都是需要固定支出的。
这个开支,他们家里负担不起。
李三奇已经吃了几天的干馒头了。
肚子里没有一点油水。
他本来就年轻,正是饭量最大,最需要营养的时候。
这一盘爆炒猪肝,顿时就将他肚子里的馋虫子直直地勾了出来。
李三奇只能拄着拐,快步离开。
生怕自己出洋相。
他口袋里只剩下三块钱了。
走到街口,李三奇决定,回家。
在这里,他举目无亲,偌大的江口,已经没有他的容身之地。回家去,还能帮着干点轻活,有父母照顾着,也不需要那么大的开支,等以后腿脚好利索了,再想办法。
结果就看到不远处的血站,上边写着“无偿献血”。
李三奇眼神一亮。
他是献过血的,还不止一次。
虽然说是“无偿献血”,实际上还是会给一些营养费。就是换一个名义的“有偿献血”罢了。
回家不是需要路费吗?
再去找战友老乡借,李三奇开不了那个口。
那就,卖血吧!
自己只是腿脚受伤,身体其他器官没毛病,献血应该是没问题的。
但是血站的护士“无情”地击破了他的“梦想”。
看到他脸色蜡黄,拄着拐杖过来献血,血站护士先是一愣,随即就询问他是个什么情况,李三奇是个实在人,不善撒谎,吭哧吭哧地把自己的情况说了,哀求护士,就让他献一次血,就一次。
他拿到钱,就能买车票回家。
护士又是震惊又是同情:“原来你就是那个救人的人,我知道这个事,那天我看到了,确实是你救了那个小孩子,他们怎么可以这样?”
血站就在饭店不远处,李三奇救人那次,血站护士远远看到了,只是当时她正在帮人采血,没办法赶过去救护,李三奇和小孩随即就被送往医院。
事情过去了三四个月,护士不记得李三奇也在情理之中。